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安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8-09-19    人阅读 0

1.采购公告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安服务

1.2.2项目地点及概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

1.2.3投资规模:每月包干工资不高于4000元/人,暂估人数为50名保安协勤人员,合同服务周期三年,费用每年240万元。(结算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1.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保安服务,主要为辖区内整治门前三包、清理占道经营、日常巡查、拆零拆违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1.2.6服务期要求: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甲方对今年服务验收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1.2.7质量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合同期限内,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不脱岗,采购人将对每岗保安人数随机抽查。保安人员休息时间由中标人自行调整安排。

1.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1.2.9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3.2营业执照: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3.3资质要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3.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保安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1.3.5项目负责人要求: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保安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1.3.6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4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企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3.7昆明市外来企业承诺函:若为昆明市外来企业,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1.3.8职务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1.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0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