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第四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8-09-19    人阅读 0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7ZCZB-2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京京

项目联系电话:183112652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昝科长 010-67152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京京 183112652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第四包)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 项目名称: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第四包)三次
  • 项目编号:2017ZCZB-244
  • 项目内容:

1. 团河拘留所锅炉房内燃气管拆改工程、东城分局锅炉房内燃气管拆改工程、东城看守所锅炉房内燃气管拆改工程、东城分局北京站前街派出所锅炉房内燃气管拆改工程。

2.采购用途:锅炉更新改造

  •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控制资金为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玖佰零玖元柒角捌分(RMB 518909.78元),超过了公布的控制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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