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五十七社区物业管理区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9-19    人阅读 0

新疆正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五十七社区物业管理区域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十七社区物业管理区域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预算金额:54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五十七社区物业管理区域服务,住宅建筑面积41257㎡,其中高层18581.5㎡,多层22675.5㎡、宾馆建筑面积2958.4㎡、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00㎡(69个车位),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实施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的物业管理公司,有物业服务管理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并在所住街道和社区盖章(诚信证明必须属本项目招标专用)。 

(2)在石河子市报纸、网站、大屏公示的物业企业红黑榜,进入黑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物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上午10:00时至13: 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止,在新疆正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报名时持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2)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 2017年12 月 日至 2017年12月    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正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十三.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石河子市 邮 编:832000 联 系 人:吴瑞喜 联系电话:18997881961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四路40号小区天富名城北大门 邮 编:832000 联 系 人: 赵亮 联系电话:15509937903 0993-261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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