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采购财政信息化内外网络改造实施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9-19    人阅读 0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采购财政信息化内外网络改造实施单位己由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以惠财[2017]13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采购财政信息化内外网络改造实施单位

1.2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7]11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采购财政信息化内外网络改造实施单位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资质);

3.投标人是代理商需要提供产品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服务承诺书和三年质保承诺函的原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显示盈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且开具日期为公告日期之内);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已完工项目业绩两份,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是指:网络、视频会议室建设或网络信息改造等方面的单项相关工程,且造价在50万元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4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报名。

2.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请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上述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间领取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5:00,地点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5日15:00

谈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639208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4250    

邮 箱:hnzbj5@126.com

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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