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揭西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揭西县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8-146133-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82,566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及基层法庭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系统建设 |
1批 |
2682566.00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
(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网络硬盘录像机、红外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书;
5、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投标供应商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21日 至 2017年08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663-82121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663-523051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张梅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揭西县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城特美思大道东侧 |
联系人:汪淑香 | 联系电话:0663-5230517 |
传真:0663-5230111 | 邮编:515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