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09-19    人阅读 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兴业县山心镇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兴业县山心镇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CG2017GK0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永

项目联系电话:0775-37620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兴业县县城牛麻垌兴业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李德永0775-3762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彬梅0775-2687688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兴业县山心镇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玉水招标备案〔2017〕22号)

(政府采购编号:XYCG2017GK0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山心镇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兴业县水利局以兴水〔2017〕7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分别以桂财农〔2017〕47号文、桂水规计〔2017〕37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兴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以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第3期)落实了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7】22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兴业县山心镇高田村、要古村、龙兴村、寨门村、博爱村。

建设规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内容为配套改造渠道7.05km,维修山塘8座。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兴业县山心镇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兴业县山心镇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提供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有犯罪、行贿记录;(要求: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在装订资格审查资料时正本须装原件)。

(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书、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不是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2017年9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7年5月、6月、7月或2017年6月、7月、8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发售人员:肖军,联系电话:0775-268768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但图纸和技术资料费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7年8月25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视其已放弃投标。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6年9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及玉林水利信息网的网站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7年9月6日9时3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兴业县县城牛麻垌兴业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德永

电 话:0775-3762056

传 真:0775-3762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

联系人:文彬梅

电 话:0775-2687688

传 真:0775-3136758

监督部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5-2859685

招 标 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2017 年8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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