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生产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

2024-04-21    1564 人阅读 0

核心提示:海南2018年生产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海南2018年生产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2018年生产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5286

1.3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专项

1.6 资金来源: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1.9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包编号

包名称

需求数量

计量单位

中标人数量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1

1

生产越野车购置

1-1

生产越野车购置

9

1

262

262

200

注: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1)投标人为汽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汽车经销,企业须具有海南省范围内的销售权,投标产品应为国产自主品牌产品。

2)投标人必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品牌授权书(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不需要授权书)和为期不低于两年或50000公里保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品牌在海南应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名单及服务热线。

生产越野车购置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工程网:         

海南

2018年126

 

 

 


项目联系人:耿昊联系电话:010-53311062传真:010-51957412手机:13681523305QQ:3430661415微信:Li13681523305 邮箱:3430661415@qq.comc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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