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2018-09-19    人阅读 0

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委托,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TJYCGZB2018034(1841xjitc025))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BTJYCGZB2018034(1841xjitc025)

2、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用途

06包

颅内压监测系统(进口)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00

20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合计

30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它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第21期)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须具备);

(4)进口产品代理商须具备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单位信息,具体注册事宜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2)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5月09日10时00分;报名截止时2018年05月16日19时00分。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5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开标一厅)。

11、公告期限:2018年05月09日至2018年05月16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19号

联系人:呼建平

电  话:0902-2238406

1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4楼

联系人:龚慧婷、姚晓律、于馨尧

电  话:0991-8852780、8812857